【簽證的改變(半年內免簽證)-包括旅遊/學生/探親/商務】
※ 台灣人赴英國半年內免簽證如下報導,正確與詳細之規定以英簽處為主※
外交部宣布,英國從今年3月3日起將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包括旅遊、探親、學生或商務等目的,台灣民眾都可以
獲得最長六個月的免簽證,國人赴英將可因此節省數千至上萬元台幣的簽證申請費。(張德厚報導)
外交部與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都宣布,從2009年3月3日起,台灣護照持有人將可以旅遊、探親、學生或商務訪客身份
免簽證入境英國,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外交部次長林永樂表示,目前國人每年出國達九百萬人次,但是到英國的人數
每年只有四萬人,這項措施實施後,預期國人赴英的人數可望大幅增加。林永樂:『這個新的簽證措施,會提供更多
的便利,讓我們國人去英國旅遊、探親、洽商、考察、短期進修,預期我們到英國的旅客人數會因而大幅的增加,對
兩國人民的來往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英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後,民眾去英國就不需要按指紋、填一大堆的表格,但是在入境英國海關時,必須要出示來回
機票,如果是遊學、商務等目的,還必須備妥英文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邀請函相關證明文件,
以供英國移民署官員查驗。
目前英國觀光簽證的費用是3250元,一年多次出入則要10250元,在免簽證待遇實施後,國人每年可以省下1-3億元的
簽證費用。英國是第一個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優惠的西方大國,具有指標意義,可望對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國家
放寬對台灣民眾觀光簽證規定,發揮影響。外交部強調,將繼續爭取其他國家給予國人免簽證。
1. 學生簽証(
RLC唸6個月以上學生適用)
自2007年9月1日起,所有非歐洲經濟共同體國民申請在英國就讀超過6個月,或是在英國就讀
不超過6個月但想工作,在入境英國前,必須申請入境許可。
需要簽證的國民年滿18歲或以上,欲在英國就讀
6個月或以上,且不打算工作,能持學生簽證入境。
不需簽證的國民年滿18歲或以上,不需事先申請入境許可,但在到達英國時,必須向移民官出示入學許可且
學校已在教育及訓練部門註冊,網址為www.dfes.gov.uk/providersregister/
也就是說,在新制度下,所有需要簽證的國民在申請簽證,以及不需簽證的國民在入境英國前,必須確認所申請
的學校已在教育及訓練部門註冊(註一)。
註一:
簡單說就是本公司在英國所合作的二所明星高級學校皆有在註冊名單中(可按下列連結查詢結果報告)。
個人遊學 Richard
Language College 與遊學團 Christ
College。
說明:因此RLC上課學生超過6個月以上要用"學生簽證",6個月以下在RLC者或遊學團都免簽證,
2.免簽證者
(
RLC唸6個月以下適用)
1.需要半年以上有效期之中華民國護照
2.學生護照英文名字之英文財力證明(銀行10萬元以上)
3.邀請函(學校入學許可或其他證明)
4.英國來回機票
PS: 暑期遊學團學生詳見團體報名程序
3.19歲以上之役男
(1) 出國當年生日滿19歲未滿20歲之未服役者(例如:民國80年次出生者,2010年起為役男)
20歲以下未成年役男必須在出國前一個月內,由本人攜帶護照、身分證與印章,加上監護人(父母)之一
的身分證與印章,親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兵役科蓋 ”出境許可”章,方可出國。
(若本人不克前往,委託人必須攜帶上述證件與委託書,加上委託人的身分証與印章前往代辦)
(2) 20歲以上的在學役男可至 移民署網路申請
印出證明文件,出國備查即可
(3) 已服完兵役者不須蓋章不須附退伍令
※本資訊僅供參考,請申請人申辦前務必再確認所需證件,或洽兵役處(02)2365-4361#111(詢問出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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